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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11-04 发布人: 浏览量:

学院各处(室)、系(部、中心):

校歌是学校的形象之歌,展示着学校精神和内涵形象;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学校的文化底蕴和办学特色,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增强全校师生的凝聚力、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励广大师生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学院的全面和谐发展,学院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友人及广大校友公开征集。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止(以提交发送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所有校友、社会各界友人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含歌词、曲谱2项):

1.可同时提交校歌词谱,也可单独提交歌词或曲谱。

2.曲谱可为简谱或五线谱。

3.歌词应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催人奋进,能够体现学校的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办学特色,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与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发展愿景和学院“一训三风”的内涵精神一致,催人奋进、振奋精神、鼓舞人心。

4.具有当代大学特有的文化气息和较高的艺术表现力。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历史的厚重感,创意独特,立意高远。歌词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

5.歌词语言要朴实自然,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

6.歌词要篇幅适中,符合节奏明快、朝气蓬勃、旋律优美、易于传唱的作曲风格以及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

7.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奖及方案采用:

1.学校根据征集内容,将设立评审组,对所有征集方案进行评选,各评出一、二、三等奖1名、2名、3名;方案一经采用,学校将给予奖励。

2.将获奖的前六名作品进行公示,通过讨论会、座谈会、现场投票、网上投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形成综合方案后交评审组讨论,最后由学校相关会议决定。

3.此次征集活动拟设立组织奖,奖励在活动中组织得力、表现突出的单位(比例为全校职能部门、处室、系部数的10%)。

五、组织方式: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师生开展征集评比活动,所征集稿件师生分列。作品于2015年12月20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宣传科(1号办公楼413房间)。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50893(内线) 15953425667(手机)

邮箱:ybxc2010@126.com

特此通知。

山东华宇工学院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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