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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8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

日期:2009-06-03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党支部: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要求,请结合本支部实际,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成果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个人和集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科研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查报告、教科书和工具书等)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3.参评成果一般应是在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公开或内部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论文、论著。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查报告、方案、建议等,亦可申报参评。

4.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或成果鉴定的时间为准。

5.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共同主编)具名申报。

6.有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系列丛书,不作为整个系列参评,对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申报参评。

二、推荐标准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

2.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有创新,有独特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4.内容丰富,文风朴实,文字简洁流畅,说理透彻,结构严谨。

三、要求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本支部初评的基础上确定推荐项目,并2008年6月15日报党委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申报表1式5份(其中须含原件1份),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2550787(内线3787)。

中共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0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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